5.【温柔的取向】我爱上了别人的男朋友,他温柔强大令人动容
5.【温柔的取向】我爱上了别人的男朋友,他温柔强大令人动容
1.怪胎与卑劣者 我喜欢上了别人的男朋友。 是的,没错。 谭月的男朋友,是个在社会浸yin多年的精英。其实,也不能说他多老,事实上,我猜那个男人最多不超过二十八岁。 我看人一向很准,我是上帝的眼,恶魔的镜头,我目光对准每一个人类,将他们剥皮剔骨,血淋淋地看透。 你说我神经? 或许是有点。 我是自卑,边缘,怪胎,孤僻的代名词,过往还会觉得和众人高呼口号,跟风行事很傻。我不想变得和大多数人一样傻,所以我更多时候是沉默着。这种保持缄默的形象或许会让我看起来高深莫测,像个思想家,哲学家。 实际上我只是个蠢蛋女大学生。 我自傲又自卑,我心知肚明。 我没有朋友,独来独往,闭口不言的代价是脑海无时无刻充斥的杂乱思绪,还有压在心底的自言自语——或是讥讽不屑,或是由衷赞美——我在学怎样让自己看起来深沉,成熟,难以接近。 我擅长自欺欺人和自圆其说,给自己冠以诗人的名号审视万事万物,然后写一些无病呻吟的,狗屎一样的诗和文章。偶尔也会批判自己的盲目自信和愚蠢。我总是自己阴暗地行走,待在角落,室内。 md,真的很好笑。 我像条自以为是的蛆。 和我恰恰相反。 谭月—— 简直就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女神,阳光女孩的化身。 她长相漂亮,自信大方,活泼开朗,像一颗闪闪发光的小太阳。她的声音甜美清脆,笑起来咯咯咯的,银铃一样悦耳,也没有架子,特别善良热情。此外,还十分擅长社交,能游刃有余地和各式各样的人相处,打交道,然后完美完成很多繁杂的活动。 她,是我曾经有某些片刻,瞬息,幻想要成为的人。 不过也只是瞬息,这种人设不够装逼,满足不了我的自我陶醉。 她和我完全不一样。 这个可爱的女孩是个活力小野马,她是浸泡在爱意和蜜罐中长大的。和我不一样,我是在内外的痛苦和眼泪中苟活的,伴随我的是永无止境的暴力呵斥。 我想象不到她得到的爱有多么美好,她也想象不到我咬牙吃下的打骂有多狠毒。 但一般人看不出来背后弯弯绕绕。 我也比较嘴硬,他们不知道阴沉的冷酷女大是个缺爱的流浪狗——哦,不能玷污狗——那我该是什么——哈哈,还是厕所里的蛆吧。 谭月真的很美好。 出名的校花,外院女神,能歌善舞,从军训就耀眼的不行,似乎桃花不断。但是大一下学期,她就有了个在社会上的男朋友。 温良。 人如其名啊,确实温良——温柔善良,温文尔雅,谦谦君子,成熟又包容,很宠溺年下的一款精英熟男。 以前,我从不关心身边事,对八卦也没兴趣。但是总觉得自己还是要入世,好死不如赖活呗。我其实对谭月没什么感觉,就是同级同院一个优秀漂亮的女生,离我有点遥远,也不怎么打照面。但是因为一些校级活动,还是不免有了点微不足道的交集。 她还会主动给我打招呼,挺好一女孩。 后来我对她有点嫉妒。 可能嫉妒也不准确吧。 更多的是一种可惜,对他们性格差异,和三观代沟等等多方面条件将会导致的结局可惜。 他们很可能会分手。 当然,这都是后话。目前我只是观望,我希望他们是能长久的。谭月很好,她男朋友也很好,他们本应佳偶天成。 但是这种cp人设不经典,温柔满足不了蜜罐子里长大的小丫头。 话说回来— 我好像太缺爱了,就喜欢往温柔的人身边靠。 温柔的人设其实很平平无奇,放在小说里都是千年男配,万年炮灰。就我所知,有一部分人不喜欢温柔人设,觉得老妈子,圣母,白莲,又或者娇弱什么的……总和一些奇奇怪怪的特质莫名绑定了。 我以前也不喜欢温柔的。 这有什么看点,注定只是个配角,容易be的人设。 好吧,我承认我真的很装。 温柔男二是属于读者的。 —— 就比如那天吧。 老天爷翻脸比翻书快,本来阴天,突然晴空万里差点给我眼闪瞎——我这个人习惯黑漆漆的环境,各种意义上的见不得光。 过马路时一辆电动车载着两个男大,从我身边疾驰而过,蹭着我衣角,如离弦的箭窜出去。 撞的我脑瓜子嗡嗡的。 玛德,体院的家伙。 两个傻逼似的,看不见人,非要加速冲,还回过头嬉皮笑脸地对我鬼吼鬼叫,竖中指 ——快,快翻车吧,臭傻逼。 当时我心里恨恨地想。 我用三白眼,面无表情盯着他们的脸,跟鬼一样一脸死相。 他们估计有点怵,闭嘴了,电动车哐啷哐啷压着减速带狂飙。 刚准备回宿舍,就看到不远处校门口有两道熟悉的人影。 我无视身旁的车流人流。 目光穿过熙熙攘攘下课的大部队,在路边台子上回望不远处。 映入眼帘的,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 佳人才子,情投意合,看着对方的眼神羞涩且炽热,盛满爱意。 谭月穿着咖色小皮裙,一头火红秀发衬得皮肤白皙,愈发水灵。 她本来还和自己朋友说笑,旁边人瞥了眼门口,揶揄地拍拍她肩膀,挤眉弄眼示意她往外看。然后一群人嘟囔着“真甜啊”“受不了了”“空气都是恋爱的酸臭味”,笑嘻嘻把她推出去。 “够了,你们真是没救了。” 笑骂完,她转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男人,穿着打扮十分得体,整个人干净英俊。他镜片后的双眼盈满温柔,嘴角勾起浅笑,深情看着谭月这边。 此外,他左手捧着一捧精美的碎冰蓝花束,右手优雅矜持地抬起,轻轻向他可爱的女友招招手。 啧,还挺浪漫的。 “不用等我,你们先走吧!” 谭月往往无奈地轻轻用拳头锤了锤朋友们的肩膀,然后毫不犹豫向自己男朋友那里狂奔。 她三步并作两步,快速通过闸机,跳起来扑上去,结结实实给了男人一个熊抱。 “温良!你怎么来了?!” 男人镜片后的眼睛,看到女孩突然跳起来,先是震惊地放大瞳孔,像是怕她摔倒;不过转瞬,他一只手就稳稳把女孩接住,女孩双手挂在他脖子,搂住他肩膀,仰头跟他诉说甜言蜜语。 “来看你啊,顺便庆祝我们的小天才赢得演讲比赛。” 男人笑得如沐春风,一脸宠溺,有力的臂膀拖住女孩大腿,另一只手还拿出花束递到女孩眼前。 好像啊………一个标准的温柔痴情男二。 我前段时间看过的小说,漫画,都有这些类似的人设。 不巧,我前段时间开窍了,终于承认自己喜欢温柔的人,那种温柔强大的精神内核,会让我动容到死。 真美好,跟偶像电视剧一样一样的,估计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恋爱吧。那么精彩,那么甜,甜的让人发腻,让人上瘾,让人牙疼。 我攥紧手里的书,默默收回目光。 不动声色摩擦了一下大拇指和食指,手心有点发汗。 眼前是别人男朋友的脸,表情和动作。 一幕一幕,在我眼前回闪。 温良收拾妥帖的短发,被微风凌乱了前额,他鼻梁架着一副细框眼睛,眉眼英俊但柔和。偏淡颜系的长相,颇有韩剧日剧男主的干净优雅,笑起来的弧度刚好,如春水余波,荡漾到心坎,撩人而不自知。 他是身材很修长的那种,包裹在西装和灰色大衣里看起来有点空,但是腰肩臀比例绝佳,在我这个挑剔的人眼里也是接近完美。 男人没打领带,衬衫解开两颗扣子,领口露出一小片皮肤,冷白如寒夜月光。他怕谭月冷,脱下外套披在谭月身上,处处做的细致体贴。 大衣脱下后,浅色衬衫收束在板衬,无一丝褶皱的西装裤里,腰细腿长,整个人颀长挺拔,温润如玉。 随即,他十分自然地卷起衣袖,动作动容优雅,一边和女朋友说话一边拎起女孩手中的包。那双小臂,肌rou线条流畅,腕骨凸起分明,是我很喜欢临摹的那种肢体。白皙的皮肤上还有淡淡的青筋,从肘部延伸到骨节分明的手。手指根根漂亮的没话说,弥漫着禁欲的诱惑,性感无比。 回过神,我咬了咬自己的舌尖,无奈地谴责自己不多的良心——没必要过度“欣赏”别人的男朋友,这样有点猥琐。 很多次,偶然会撞见他们。 这对甜甜蜜蜜,惹得一众女生羡慕嫉妒恨的情侣。 谭月的男朋友经常来看她,她也羞涩地拉着人和朋友同学介绍过,据说朋友圈里都是他们一起约会,旅游,吃饭,玩耍的照片。 温良是个很宠的年上,谭月是个热情的年下。他们本应该锁死的,我还挺看好,毕竟现实这样的蛮好嗑,也算见证人类的某种美好。 甜蜜来电已是常态,据说他会记得谭月的每一件事,小到饭菜喜好,化妆品的品牌和口红色号,大到各种衣食住行,周围的一些人际关系,校园往来,学业生活的点滴。但他不是想去管,只是了解了更有保障,更接近谭月的心,更能和女孩有共同语言,也能保护她。 每次见面一束不同种类的花,各种节日礼物,浪漫约会,给谭月最隆重的尊重和仪式感,他不像有些木讷的外表,细心的过分了。 像一把伞,撑起自己,护着他阳光可爱的小女友,给予无尽的温柔。 托谭月的福,我也还算正式和温良打过照面。当时是谭月拉着男人在食堂吃饭,非说让他体验学校的特色美食,男人笑着应了,被女孩拉着在椅子坐下。 不巧,食堂人满为患,他们坐在我旁边,除了谭月和温良,周围一圈还是谭月的朋友。他们说说笑笑,聊的热火朝天。我本来想走,真的很尴尬,但是谭月叫住了我,给我介绍温良,然后说我是和她同一级,一起做过志愿活动的同学。 哈哈,我真的谢谢你。 我第一次陷入这种境地,一瞬间不知道该尴尬微笑还是礼貌回避。 我只记得有点窘迫,和自卑,比起他们光彩照人,光鲜亮丽的形象,我当时还挺小丑的。头发枯槁略微凌乱,睡衣加外套,还踩着拖鞋,面色蜡黄,眼下青黑,下巴长了五颗痘。 谭月看着我,我错愕,温良看着我,我真想钻洞跑掉。 有时候真的不必太热情。 吃个饭而已,老油条不修边幅多正常,两眼一闭就是睡,两眼一睁就是吃。 谭月的朋友看着我,我和他们面面相觑,没敢看他们的表情,不知道有没有觉得嫌弃和厌恶,又或者觉得尴尬的。 反正我很尴尬,我和你们不熟。 “你好,闫同学,我是温良。” 他笑着说,后面好像还加了句“谭月的男朋友”,但我没注意听了,低着的脸匆匆抬起看了他一下。 这个男人长的干净英俊,成熟优雅,还挺有礼貌,不会上下打量人,只是很柔和地看着别人的眼睛,轻飘飘的,一点不冒犯。见我点点头就转回去了,也不让人难堪。然后和一伙人重新聊起来,谈吐优雅,话并不多。 妥妥一社会精英。 我最有印象的,是那双眼睛,太温柔了,缓解了我的窘迫,也没有探究的目光。他无疑是温和尊重的,但是礼貌之余更是疏离,目光很浅,映不下别人。只有看着谭月时,才真真切切的柔软。我承认,当时脑子一热,心跳加快了几秒,但也只是几秒。 温良爱着,谭月,谭月爱着温良,他们和我无关。 —— 可是后来,谭月的态度却隐隐改变。 谭月开始觉得温良有点老妈子,觉得温良的嘘寒问暖啰嗦,觉得他的关怀多余且烦人。他总是温柔太过,让谭月少了些激情,好像平淡美好但是过于乏味。于是她开始有意无意冷淡处理温良的爱意。 男人起初还是来学校,谭月却从狂奔跑向男人变成犹豫不决。越来越不耐烦,甚至到最后开始吵架。 后来,男人的身影很少出现,只是偶尔站着几分钟,吹着风,莫名显得萧条寥落。 其次就是,女孩在社团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个男人是音乐学院的,喜欢玩乐队,人也是桀骜不驯的那一款。听说玩的比较花。 但是确实,经常能看见谭月和那个男生走在一起,两人姿态亲昵,像一对热恋期的校园情侣。我还撞见过他们在宿舍楼下接吻。 哇,好狗血,温良应该不会受情伤买醉吧。 爱情大师说,一段爱情里,若是有一方付出太多,这份付出就会变成理所当然,然后天秤开始不平衡,让双方的负担越来越重,直至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温良和谭月分手前夕,我刚从图书馆出来。 前段时间写了篇文章获奖了,辅导员拉着我莫名其妙地开始谈话,说什么国家级赛事的含金量多高多高,然后就是叽里咕噜一大堆,叫我联系一个文学院老师,让我跟着她参加校级另一个比赛。 好烦,不想写,被框定局限的主题,我根本没有动笔的想法。 我当时手里还揣着刚借的一本书——《隔壁坟前的那个男人》。 满脑子想着晚饭要吃什么,我踱步走向食堂。估摸下午4点多的样子,这时候我没课,但其他人还在上课,学校里还算比较空。 书里写着一个图书管理员高知女主和农场主男主的爱情故事。每一篇都是男女主各自的视角,以他们各种的角度口吻诉说一天的见闻,以及和彼此的相遇,感觉。 挺有意思的。 可我大脑高潮却是因为女主和前男友厄尔扬的描写。是的,这个前男友也是个配角,他比较偏向刻板毒舌自我的精英,但是和女主还蛮有共同话题。他对自己的事业狂热执着,然后会强硬地和女主开始放肆的,由他掌控的性爱。他很自我,大男子主义,总是用看不懂事的孩子的目光看待自己有时候崩溃的女友。 女主受不了了,后面二人分手。 我看不进农场主男主强硬让女主习惯挤牛奶,铲牛屎,让女主跟他们那的妇人一样伺候他的吃穿用度。然后当他有兴致,就揪着女主,把瘦弱的女人压在他发霉发臭屋子的脏乱床板上,握着女主娇嫩的rufang进入她。 我共情不了女主,也理解不了,觉得她有些可怜和可惜——她爱上了一个感情真挚但是思想三观和自己截然相反的大老粗,他甚至想让女人待在他农场和他一起养牛,然后给他生小孩,做饭,度过余生。 我只记得,女主和前男友激情谈论报纸上的新闻事件,某一个哲学家的观点,一起看文艺或科教节目以及电影。 还有女主回忆他们zuoai,写下的诗: “你爱抚的双手, 给了我肩膀和胸脯, 给了我足弓和耳垂, 和我大腿间的小松鼠。“ 女主打字时想起曾抚摸过厄尔扬的颈骨低处,食指摸着键盘像是摸着男人的脸和他的疤痕,她清楚记得他的脸有小水痘疤,分别在太阳xue和嘴角,从键盘格P摸到D,就像掠过他锁骨的凹陷,前臂扭曲的血管,从发际线延伸到肚脐…… 性张力拉满的一段描写。 起码对于我来说是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段话,忘了是对男主还是前男友的,似乎是男主。对于爱,和在爱里的激情,惶恐,颤抖,作者这么描述: “爱,可以让别人变成白鸽、 瞪羚、猫咪,或是孔雀。 --可是,我———颤抖的,潮湿的,透明的我, --?是你的一只水母。” 透明的水母,啊,多完美的描写,我的大脑持续沸腾,一飞冲天。 不过很可惜,女主和前男友分了,没走到一起,和男主,也因为种种原因分道扬镳。 真可惜,所谓那让人欢愉又痛苦的爱情,真的很好笑。 然后我转过弯,就看见谭月和温良在吵架。 哦,其实应该说是谭月在吵,温良眼眶红红的,直直站在冷风里,满脸不忍。 “我受够了,温良!” “我觉得我们还是分开一段时间吧!” 说着,女孩脱下自己左手无名指的戒指,砸向面色隐忍悲痛的男人。 “你别再逼我了!!我承受不起你的爱,太让我有负担,让我觉得喘不过气你懂吗?!” 好吧,失控的,出离愤怒的又一个女主出现,面对着另一个悲情的,痛苦的男配。 我合上书,目光被他们吸引,静静观察打量着。这就要分手了吗?太可惜了。 经历三观…各种各样的矛盾让情侣们大吵,然后分手,称得上屡见不鲜。 他们也会这样吗? 太可惜了。 比起温良,我更多再为谭月可惜,我是个缺爱的家伙,我想要温柔,但是谭月是在爱里长大的,她会对温良的温柔感知饱和,甚至厌烦都很正常。 但温良看起来有点可怜,霓虹灯下,月光下,我隐约看见这个从来稳重的男人抖了抖唇,说不出一句挽留的话。 “我还没想好,我暂时不想和你结婚。上次是我一时脑热,对不起……所以你也别逼我了……” 谭月心情复杂地狠狠揪了把头发,哽咽着继续说,直到声音越来越低,他们都沉默了好一会儿。 最后是谭月义无反顾转身离开了。 只有温良还站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 像一具被人遗忘的残破雕塑,周身一片荒凉,看起来还带有一丝狼狈。 我收了书,进食堂吃饭,他还在门口站着;我吃完饭,出门跑步,他还在门口站着;我回宿舍,准备洗澡上床,他依然在门口站着。 哦,好可怜,好可惜。 但是和我无关。 虽然内心总有道声音让我上前安慰,可是良心又跳出来谴责,这tm是心怀不轨,趁人之危。 可是他看起来真的好可怜,我忍不了看温柔的人受委屈。 所以我还是第一次违背原则,给了他们爱情的临终关怀。 —— “快门禁了,你别等了。” 眼看着保安可能就要赶人,我装作不经意过去劝导:“晚上很冷,还是回去吧,小心感冒。” 虽然好像这种时候不适合别人来劝,但是看见温良眼眶依旧红红的,一个没忍住,我还是掏出了一块纸巾。 他愣愣看着我,好像才从悲伤回过神,哑着嗓子道:“你是……?” “我是谁不重要,喏。” 我伸手示意,他顿了几秒,似乎后知后觉自己哭了有点丢脸,勉为其难强撑着笑了笑,借过我的纸巾:“…谢谢你…” “她今天不会出来了,你先回去吧。” 我又说了一边,然后眼睁睁看着温良最后深深望了我身后一眼,郑重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2.乘虚而入又怎样 直白来讲,我是带着探究,怜惜,和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喜欢去接近温良的。 我从不相信爱情这种东西,我更信任我自私险恶的心。我更愿意相信他一直放不下谭月,为她苦苦守候;又或者,他多年后找了个和他相似有共同话语的女强人谈恋爱,一直到结婚,生子,白头偕老。 但是温良太温柔了,他没察觉,也没拒绝我坏心思。 我花了一年时间。 费劲心思接近他,目的不纯,别有用心。 我想从谭月那里偷走一点点月光,来照亮我漆黑腐败的荒凉。 我小心又大胆地试探。 最开始—— 偶尔我晚上从外边回学校,会看见一个落寞的身影坐在门口的长椅上。 我想:他多痴情,还没放下谭月,即使她早早有了新欢,虽然负罪且悲痛,但还是毅然决然和温良分开。不知道她以后会不会后悔呢? “很晚了,还在等她吗?” 我大喇喇去他身边坐下,可能不太礼貌,打扰了一个受情伤男人的独自消沉,要是一般人,我可能会被骂。可他是温良,绝对温柔的温良。 “是你…?” 他终于抬头,面色看起来有些憔悴,嘴唇紧抿。 好好笑啊,我去。 上次回“你是…?”,这次回“是你…?”,我们俩像傻逼的npc,进行着不为人知的傻逼对话。 “嗯……”我向上伸展双臂,昨天赶稿有些酸,看着前方烧烤店家的广告灯牌,咂咂嘴:“是我。” “………” 哈哈哈,好傻逼。 彼此哑口无言,对话都进行不下去。 好像这份尴尬把他从极度的悲伤拉出来了一点,他居然先是有些局促地笑笑,随即轻叹口气,坦然回道: “抱歉,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能麻烦你告诉我吗?” 他弯腰,手肘搭在微微叉开的大腿上,目光直直看着前方。 温良没看我,我也不看他,兀自接过话茬: “我叫闫礼。” “食堂里,谭月介绍过的,不修边幅的志愿活动同学。” “嗯……”他尴尬又不失礼貌地转头看了我一眼,苍白疲惫的脸上,嘴角勾起勉强的笑:“谢谢你,闫同学。” 看吧,这男人礼貌过头了,也疏离的不行,对刻意接近的人有所防备,心思缜密,也沉重地不显山露水。 “叫我名字就好了,这样怪怪的。” 我猜我当时的脸没什么表情,但当我和温良对视,我只觉得他的眼睛真漂亮。薄薄的镜片后,一双浅灰色的眼写满颓废,不可抗力的抵触,还有对深爱已逝的悲哀。他温柔又可怜,虽然是个比我高壮好多的男人,也让人想把他抱在怀里好好安慰疼爱。 但是,温良应该是习惯性承担保护方的角色了,对于别人的安慰和好意还有帮助会显得无措——这种地方也很有趣,让我不禁想更加了解他。 “呃……”他没说话,也没叫我名字,防备心坚挺矗立。 良久,我们都没说话,搁哪吹冷风。 我开始不耐烦了,心想还是走吧,他自己在这里当傻逼吹感冒就够了,我又没有爱情,不能陪着恋爱脑一起犯傻。 可突然,他又开口,声音艰涩: “她,还好吗?” 这个她是谁已经毋庸置疑了。 谭月还好吗?可能再好不过了。 和新男友蜜里调油,很快从分手的情伤中走出,然后迅速开启下一段恋情了。 “温.先.生…谭月最近挺好。” 我故意加重温.先.生三个字,一个字一个字念的又慢又清楚,郑重其事地冷脸回复。 “哦…”他敛眸,神色隐藏在暗处看不清,但应该心情挺复杂的:“那就好。” 温良表现的像个称职的前男友,好好分手,不闹事不打扰,偶尔关心一下女友现状,自己偷偷缝补伤痕。 他回答时,有些停顿,表情古怪,像是也不适应这种过于礼貌和刻意的称呼。 好几秒,他才直愣愣说了句: “不用叫我温先生,叫我名字就好。” 哈哈,是吧,感受到了过于礼貌的尴尬吧。由此开始,似乎我在不经意间,慢慢……慢慢剥开了温良儒雅温和的面具,一层一层…直到看到他最最真实的内里。 “很奇怪吗?”我假装不解,一本正经说:“闫同学我觉得还不错,很有礼貌,甚至表现出了个体身份性别。” “噗……”,他像是没反应过来,又像被自己口水呛到了,表情有一瞬间僵硬裂开:“咳咳…” “抱歉,闫礼。”他用手掩住嘴唇,偏过头清咳两下,然后回过头看我眼睛:“我会叫你名字的。” 还行,他似乎进一步脱离了苦闷压抑的状态,更鲜活,眼里的温柔和嘴角的淡笑也平添几分真实。 “那好,温良……” 我表情认真,堪称严肃,直直盯着他眼睛,似要将他穿透: “你总是来学校,还打听她过不过的好。那你呢?” 我慢慢逼近他,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背光,影子也慢慢笼罩他的脸。 一厘米…两厘米…… 其实也没有靠很近,但我不苟言笑的厌世脸估计给他带来不小的压迫感,然后眼神也常年阴郁,被其他人形容“像鬼一样”阴森可怖。 他愣住,满脸震惊和不可思议,然后有些慌张把脑袋连同身子向后缩,将近一分钟,他才张了张口,缺什么都说不出。 “你看起来状态不太好,很累的样子。” 我先自行退后坐回去,淡淡开口。 “……是吗?” 他像在纠结,又像在疑惑,眉头皱了一下,我一时没看懂他到底在短短几秒想了些什么。 “嗯,黑眼圈很重,睡不着吗?工作很辛苦?还是说……因为其他原因失眠了?” 其他原因,很明显的意有所指。我不要脸地试探,步步紧逼,因为他是温良,所以不会没风度地指着我鼻子骂我傻逼,然后一走了之。搞得我心痒痒,老想逗他玩,试探他的底线在哪里,接受冒犯的极限又在哪里。 是吧,我知道我很恶劣。 我本来也不是什么好人,只是被温柔的月光吸引的飞蛾——实际上我不喜欢月亮,只是贪那一点亮,所以闻着味追来小心翼翼接触。当然,虽然我心思不纯,也不至于飞蛾扑火。因为温良是凉凉的月光,他不如爆裂的火焰灼人。他伤不到我一点,反而让我愈加得寸进尺,不知好歹。 于是他又不说话了。 他不好开口,怎么回答都显得他狼狈不堪,充满对前女友恋恋不忘的挫败。 但我知道,他一定在思考: 我的状态很差吗?我依然还在乎她吗?我把自己变得很糟糕吗? “天冷了,我回去了。你走的时候注意安全。” 我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坐的有点犯困。打了个哈欠就和他告别。 温良还在沉思。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也不关心。 ——再见温良是一个月后。 那天是艺术节吧好像。 艺术节前一晚的凌晨23点59分,谭月在QQ空间高调地官宣: 配文:“和亲爱的一起参加艺术节啦!”[甜蜜爱心][甜蜜爱心 配图:一大一小,一男一女十指紧扣的手。 底下的评论都在欢呼祝99,不明所以的还在想谭月和温良好幸福,在一起这么久还这么甜蜜。 只有少数人知道,图片里握住女孩娇嫩小手的另一只浅麦色,骨节凸起,手指内侧带薄茧的手不是温良的,而是音乐学院那个张扬的男生。 温良的手更白,更秀气一点,很干净清透,指甲圆润,指尖微红,也没有那么明显的茧子。 那天,我破天荒又在门口撞见温良,他看起来状态还算不错。 整个人还是温和有礼,进退有度的样,他浅笑和我打招呼,我淡淡地寒暄几句。 突然,下雨了,但是广场上的音乐震天响,灯光跨越几百米长的距离打到我头顶。夜色被一阵喧嚣击碎,不知道他有没有得到相关消息,但我隐约看出了男人盯着灯光的渴望。 或许他还在想着见那人一面。 真的好专情啊,就这一点,经典,我喜欢。 隔着闸机,我撑开伞,打在他头顶。他似乎有些不习惯被照顾,下意识愣住,然后想接过伞把给我打。 “学校艺术节,今年应该挺有意思的,有兴趣就去看看吧。在校友广场上。” 或许能见到你朝思暮想的人也说不定呢? 后半句我没说,好像会可以点名温良残存的眷恋爱意,我不想这时可以引导,他心里自有定夺。 “那你呢?” 他看着我的脸,目光一如既往地柔和,没那么疏离,但也不是多熟悉亲近。 “我?……”我抹了把脸,毛毛雨打在脸上也不是盖的,手心已经湿淋淋的了:“我要去图书馆写作业。你看完把伞放在保安室,我去宿舍重新拿一把。宿舍近的很,50米吧。” 他迟疑了一下,我直接刷脸开了闸机: “进来吧,去晚了可能会错过一些精彩的演出。” 音乐响了一整夜,直到深夜10点才停歇。 我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工作人员正在拆棚子和舞台。 我走到保安室,准备拿伞。 本以为温良早走了,没想到他坐在角落里,不声不响叫了我一声:“闫礼。” 我靠,差点没把我吓死。 “你怎么还在这里?我以为你走了?” 接过他手中的伞,我缓缓开口。雨早停了,他把伞整整齐齐,没有一点折痕地叠好卷起来,跟新的一样。嗯,他小细节确实都很关注,做的也很好。 “不亲手还给你,我不放心。” 我抬眼看他,他好像心情不太好,在故作轻松,连嘴角微笑的弧度都敷衍了不少。 “再说,没有学生卡和人脸认证,我也出不去啊。” 他笑了笑,但我就是觉得他不对劲。 “你太老实了吧?明明可以跟在其他学生后面,蹭他们的脸出去就行。” 我狐疑看了他一眼,他好像无奈耸了耸肩。 他明明笑着,站在我面前,高大的需要我仰视,可我就是觉得这一刻一定发生了什么让他痛苦绝望的事,以至于他笑起来都那么难过,笑脸跟哭脸一样,整个人看起来快碎了。 “发生了什么?” 于是我追问。 他先是沉默,然后用力闭了闭眼,像在试图缓和自己过于激烈起伏的情绪。明明刚开口还带着微不可查的哽咽,但他的尊严很快让他调整的和平常无二: “我……看见……” “我看见谭月了。”他声音艰涩,似乎说出这些话跟剜了他的心一般:“他和另一个男生在台上表演…” 说到这他就没说了,露出苦笑,我估计他喉咙火辣辣,嗓子还堵着,以至于他根本开不了口多描述一个字。再多一个字就要让他原形毕露,溃不成军了。 这时我记起来。 谭月官宣时还放了一个视频。说什么和男友上台跳《危险派对》,最后的结尾动作被他们改成一个真情实意的吻。 温良不会看到了吧。 真可怜,不过那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看到了?”我语气有点无关痛痒。 “嗯……你知道吗?很早就知道?” 我瞥了左边的一只流浪狗,淡淡回着:“也没有很早知道。但是他们往来接触,确实挺早。” “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温良自虐一样问我,似乎非要个答案不可,好让自己死心。但他看我的眼神分明还有期盼和渴望,他希望一切没有自己心里想的那样糟糕。 “你们分手前三个月吧?看见他们经常一起活动……正式官宣是昨晚…” 我还有点犹豫,但一想无所谓了,反正大部分人都知道谭月已经有了新男友,他不问我问别人,又或者不问都迟早能知道,不如快刀斩乱麻,长痛不如短痛。 我又开始事不关己地胡思乱想,丝毫不在意温良纠结的内心。 反正总要面对的。 他总不能偷偷在校门口偷看一辈子吧。 话音刚落,温良脸色更加惨败了,带着几分凄凉,他眼中的光终于黯淡。 他对谭月的爱,或许就是死在那个看谭月和别人接吻的晚上。 我们交换过联系方式。但是不常聊天,彼此都不是话多的人,身份也尴尬,又不熟没什么关系,还比不上一周给我发五个任务的班长和团支书,以及一周十个任务的学习委员。 我其实也没有很主动,完全看心情行事。 可能我也没有多喜欢温良吧。 我不知道,那一晚温良确实去痛快喝了一场,酩酊大醉的。还失格跟我问好,说晚安巴拉巴拉,然后开始简单聊起他的过去,以及和谭月的过去。 他说他是单亲家庭,他由mama一个人养大的,他不敢也不想忤逆母亲的话。 他还说自己高中时和读初中的谭月是邻居。但是他在谭月读大学两人才因为某个契机重新来往,最后在一起。 他说他真的很喜欢谭月。 话说的含糊不清,但听着难过的要死,想小孩子弄丢了心爱的玩具,沉默着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我懵了?。 不知道该庆幸温良对我敞开心扉还是对他跟我诉说对前女友的爱意感到愤怒。 我好想没什么感觉,都淡淡的。 只是听了一个可怜的恋爱脑男人的失恋胡话,还不如看狗血小说来的情绪激昂。 “我真的很喜欢她…” “嗯……” 那样怎样,别人已经走出阴影了,就你还可怜巴巴的。难道你没有别的朋友吗?要和我这么个前女友的同级生倾诉? 他说一句,我嗯一句。 搞到后半夜,电话才挂断。 第二天他清醒给我发消息道歉,我只是平静地说没关系。 结果…… 从这天起,我们居然变成了朋友。 我个人觉得是朋友吧。 他开始频繁早安晚安问好,我也不讨厌,或者说不如喜欢这种又被人惦记在意的感觉。 本来他沉溺一段时间,也将近一个月没再看见他来学校,但很快,他又来的更频繁了。我以为他还不死心,可他一次也没提过谭月。 反而跟我打招呼,聊天,时不时和我坐一张板凳闲聊,偶尔在学校散步逛逛。 真奇怪? 他正常到让我觉得不正常,虽然他像是释怀了,整天朝我露出如沐春风的笑,温柔的很。 我还怀疑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他乐观的有点诡异。 甚至想揪着他领子疯狂摇晃他肩膀问他: “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 顺便给他捎一包溜溜梅。 3.不过见色起意,但偶有转圜 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 因为带着强烈的主观视角看温良,他会不太全面,他会在听众的眼里残缺。 我决定悄悄改变一下叙述方式。 我的大脑高潮,常常伴有见色起意的成分,只是程度不同。 对于温良,也离不开见色起意的一见钟情。我不想说是人之常情,但这是我的劣根性。 温良他—— 没有精英的傲慢,没有懦夫的温吞。他是细水长流汇成的平静湖泊,包容世间万物。容得下春光和煦,也容得下雷霆万钧。 他是我想成为的,沉静如水的灵魂,但他又还没到脱世的地步。可仅是现在,就已经远远超出我的期待。 是否我的陈述有失偏颇,我本意想让听众既看见他的温柔强大,又看见他的脆弱动容。 这个男人,无疑是优秀的。 他学识渊博,学历精彩,有过硬的技能本领傍身。他儒雅绅士,彬彬有礼,不论是工作学习还是为人处世都信手拈来。长相英俊帅气,有车有房,年纪轻轻就在大企有了不低的职位,年薪近百万。 这是平面化的,肤浅的,大众眼中的他,也是我第一眼的他。我们下意识会给人贴标签,然后无法避免地幻想他们的性格,喜好,生活。 有时候,出于对爱情小说的幻想投射,午夜梦回时,我会梦见他们分手的那个晚上——温良瘦削寥落的身影,他通红的眼眶,没来得及抬起的颤抖的手,他什么也没抓住。因失恋而显得挫败脆弱,不再平静,却很贴合真实的人。 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的人。 我本应动容,在看他垂下眼睫,因自尊隐藏眸中浓重的哀伤,佯装无事时——我本应顺从心底的欲望,一把按住他的后脑勺,狠狠吻上去。 反正不安好心,反正乘虚而入。 我想看他错愕,看他因我的冒犯慌乱,然后悲伤痛苦又心软的他会怎么做? 几乎是狂热兴奋着——我在梦里肾上腺素也飙升,仿佛我是个不在乎生命的赛车手,疯狂踩油门,轮胎快速摩擦地面产生的尖锐声音和火星子都让我上瘾。我的心脏如蹦极一般被无形的手狠狠扼住,呼吸一滞,片刻后,才回复令自己震耳欲聋的心跳。 扑通扑通…… 我会像个失去理智的丧尸,饥渴的吸血鬼。 张开利齿獠牙,啃噬他干燥略薄的唇,吮咬他湿热的软舌,用犬齿刺破他舌尖,在彼此的口腔交换品味血的腥甜。 还不够… 我甚至想咬破他白皙修长,肌rou线条流畅的脖颈,从凹陷处舔吻到凸起,轻抿他的喉结,在他侧颈留下两个血淋淋的孔洞。 我是个不怀好意的盗猎人,目标锁定了矗立高山悬崖的山羚。黑洞洞的枪口对准,透过瞄准镜看到山羚麻木警惕的眼,它的头高高抬起,羊角威武不屈地竖立。它保持高度戒备,后腿不安地小幅度刨着硬土,耳朵尾巴来回摆,不放过周围任何风吹草动,随时准备逃离,或是迎接一场,殊死搏斗。 ——“理智告诉我不能亲吻你,因为我是溺水的人,我还没上岸,还没学会爱。” 现实里我尚从未越界,也没有直接触碰温良的皮肤,我道德告诉自己那是流氓行径,低俗上不了台面,会毁了自己坚持的理想认知和形象——我先入为主认为他吹了那么久的冷风,皮肤应该是冰凉的。别说越界,我甚至连安慰和刻意接近都显得冷漠,我需要保持我的高冷阴郁人设。 我以为很多瘦的人会体寒,他们缺乏足够保暖的脂肪。 但我错了。 就像温良其实远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强壮结实,他看似瘦削的身形和光滑细腻的皮肤下,是鼓胀着的薄肌,潜藏着令人难以想象的力量,形状漂亮。就像他的小臂,肌rou线条有起有伏,绕着尺骨桡骨勾勒填充,刻画出光下最有力的肢体,连淡淡的青筋都成为色情的点缀。 我以为他的rou体温凉,他火热的体温却从rou体深处慢慢灼烧,点燃我的荒野,在我枯萎的脏器纵一把火,烧的硝烟弥漫,直至焚化我的多疑,哀思,直至一切灰飞烟灭,一切尘埃落定。 就像《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里说的。 我渴望有人至死都暴烈地爱我,明白爱和死一样伟大。 想法设法地接近,你来我往,互相试探。 敌进我退,敌退我进。 就这么一来一回。 —— 为什么会靠近? 我见色